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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从“守规则”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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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年07月27号 13点 阅读 2866 评论26 点赞0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由于职业习惯,本人比较关注“时事热点”,“ 法制建设类”问题,也喜欢班门弄斧,将自己的观点与各位分享,当然只是一家之言,难免谬误百出,欢迎拍砖。

新闻一、7月7日江苏扬州一男子因捕捉85只青蛙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闻二、7月23日下午,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了一起老虎咬死、咬伤游客事件,微信盛传被咬伤女子的背景、事发缘由及被咬伤的图片,尽管真伪难辩,但那惨不忍睹的照片,着实令人作呃。

新闻三、昨天,公安部举办“公安机关培训会”,用视频的方式规范全国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允许在不妨碍民警执法的前提下市民可以围观、拍摄,让民警习惯于“镜头”下执法。

上述三则新闻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则有一个共同点:凡事都得“讲规则、守规矩”。13亿的人口,如果没有一个绝大部分人认可的规则,各行其是,那无异于人类的自相残杀,因此国家制定了宪法,又在宪法的的基础上制定了涉及各领域的法律、法规,用作规范公民的行为准则。

由于没有“守规矩”,于是就有了擅自捕捉野生动物,素不知如果捕捉“可能有用的的野生动物”数量达到20只或以上,将承担刑事责任;一个大学生因为捕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鹰隼而被判刑10年有期徒刑的教训应该吸取的。遗憾的是我在《议议枫泾的 “熏拉丝”》一文中呼吁保护野生动物却始终未见行动,恐怕还有执法不严以外的原因,而我只能空悲叹而已。

由于没有遵守游览野生动物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擅自中途下车而酿成大祸则更是惨痛的教训,所谓“不作死就不会死”何必呢?

法制社会讲究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事,前一时间的“雷洋事件”,导致一个国家的栋梁之才身亡,涉事民警被逮捕,尽管该事件最后真相尚未出炉,但可以说没有赢家。

这次公安部出台的《人民警察规范执法培训》,据本人臆测,应该是为了化解前段时间成为焦点的警民关系紧张之举。民警首先是一个公民,大家都应该遵纪守法,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警察是维护国家稳定的工具,但和其他领域一样,警察队伍中素质有高低,也有“坏人”,尽管这部分是极少数,但由于其身份的特殊,而产生的影响却是很大很大的,而广大警察履行的职业行为,其展现的正能量影响则是很小很小的。

《人民警察规范执法培训》规定了很多的细则,相信会对人民警察以后的执法会更加规范,我在《案例解析》一文中曾谈到过,民警盛茂泉的之死……《规范》指出:民警不得强行在车头拦截车辆、民警执法时必须佩戴执法仪……我认为规范执法其实也是保护了民警自身的利益,是应该遵守而且是必须遵守的,可惜的是并不是每个民警能够深刻领会而导致身亡或身败名裂的后果。

当然,公民也应该自觉地配合民警执法,查验身份证?就查呗,身份证颁发的目的就是用于证明自己身份的,为什么要拒绝民警的检查呢?“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不心惊”,为这点小事和民警争执不休我想不是吃饱了撑的就是心中有鬼。

再有诸如“抱住民警的大腿,声嘶力竭地哭天呼地之举,有必要吗?丢人现眼不说,弄个“妨碍公务罪”真是得不偿失,民警规范执法是必须的,而每一个公民配合执法也是必需的,缺一不可。

微信视频多数是经过剪辑的,取其一点为我所用或移花接木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所以,千万别让某些别有用心的视频搅乱我们的判别能力。

平心而论,民警的执法比起城管来那是文明得多了,如果哪一天城管部门也向公安部门那样,来个规范执法培训并告知与众,那将是我国的法制建设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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