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修改发表于2018年09月28号 08点 阅读 7271 评论1 点赞5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4、 参加居民身份证工作始末
逗 号
从1983年5月28日,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的第一个决定,即中共中央转发公安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革公安工作的若干问题》的报告〖中发(1983)23号〗以来,已经三十多年了。
期间,我于1984年6月份开始参与了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工作。我国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集中发证工作,经过各级公安机关和全国240 多万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人员7年多的艰苦奋斗和共同努力, 中央和地方财政耗资数十亿元人民币,发证7.8 亿份(占应发证人数的93%),以1991年12月初全国居民身份证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为标志,基本完成了光荣艰巨的集中发证任务。
居民身份证制度的建立,在我国社会行政管理制度中是一项很重要的改革,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成绩,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发挥了很大的社会效益。制度本身和全体发证人员的花费的心血和辛勤劳动,都将载入史册。实践证明,居民身份证在证明公民身份,便利公民进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我国户口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居民身份证发证不是目的,重要的是使用。
这些年来,居民身份证的使用的领域已经非常普遍。不仅反映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尤其体现在出行方面的各种需要。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证件的科技含量和所能起的作用,是越来越突出,越来越明显。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当时是世界上的中等水平,现在是我最高水平在发展。当初我的思路是解决证件的有无问题,至于档次的位置不着急搞那么好,因为国情必须考虑成本问题。我对第二代证件的上马,积极性一直很不高。后来国家经济方面的条件具备了,人们的承受能力也大大提高了,我离开那个工作岗位,我也没有资格再起作用了。
总之,居民身份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十几年期间我是做出了努力的,那也是我40来年工作中,最值得欣慰和快乐的事,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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