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申晚霞 的个人主页 注册

【原创】为“官”的责任

导语:

修改
字体调整: | |

发表于2019年06月18号 08点 阅读 10863 评论15 点赞24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为“官”的责任

(唐德华)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作为国家公务员,理应为人民服务,为民排忧解难。上世纪90年代初,我在闵行区人事局担任副局长时处理过一件上访案子,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历历在目,难以忘怀。

    那是1992年8月的一天,我在局信访室接待群众来访。一位中年妇女推门而入,直接坐椅子上开始叙说。原来她是60年代从上海去新疆的支边青年,与当地解放军部队的一位军官成婚,育有3个子女。后来她丈夫从部队转业,举家回到老家湖南省某市,被安置在该市一家印染厂任党支部书记,她也被安排在厂子弟小学当老师。可好景不长,没过几年安稳日子,先是丈夫患癌早逝,后来企业转型效益每况愈下,时常发不出工资。她在湖南举目无亲,日子实在过不下去,只得带着孩子回到家乡上海。我一边认真倾听,一边打量这位女同志:50开外,花白的头发有些蓬乱,岁月的风霜困苦在她额头刻下三四道深深的褶皱,苍白的脸色,消瘦的脸颊更显憔悴。她滔滔不绝,足足有半小时叙述着孤儿寡母如何命苦、如何受罪。我连忙问她,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助解决?此言一出,这位女同志忽然“哇”地一声掩面哭泣,哽咽地告诉我,她已到区里上访多次,想调回上海工作,但一直没得到解决。听完诉说,我对这位上访者的处境十分同情。我告诉她,因为情况比较复杂,容我跟有关方面沟通后尽快答复。

    当时,调沪干部有政策规定和指标限制,且审批权在市人事局。要从外省市调入上海,办成一张上海户口堪比登天之难。怎样才能帮助这位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我思虑再三,决定先把情况调查清楚再做处理。我当即跟调配科长说,今晚科里派两位同志到她家去走访一下,了解其家庭情况,尤其是父母情况及困难程度。

    第二天一早,前去调查的同志汇报说,上访者叙述的情况基本属实。她父亲原是上海汽轮厂职工,现已退休;母亲是家庭妇女,没有正式工作。她带着二子一女和父母一共6口人挤在汽轮新村的一间十多平方的老式公房里,晚上睡觉都要打地铺。卫生间是合用的,做饭在走廊里。家里一贫如洗,房间里空空荡荡,只有两张大床,连一般上海家庭都有的大橱也没有。

    明明困难属实,为什么长达半年多时间都没得到解决?我自忖着,事情肯定不这么简单。随即向以前接待过她上访的同志了解情况。不出所料,大家告诉我,这名女同志胡搅蛮缠,来过多次,每次都像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一样没完没了叨叨命苦,千篇一律地复述她那些倒霉往事,完全不听接待同志政策解释。问题是:她既不是专业技术人才,不属于人才引进范围;又不是夫妻两地分居,不属于照顾对象;也不是老人身边无子女需要照顾的特困家庭。条条框框罗列出来,她不符合任何一条现行干部调动政策,所以一直没法解决。

    综合上述情况,我觉得问题很棘手,但更同情这一家人的难处。我想,当年这位女同志也是一个意气风发的热血青年,响应党的号召到千里之外的新疆支援边疆建设,现在家庭突遭变故,在外地无依无靠,单位发不出工资完全无法养家糊口。如能调回上海工作,一来可以照顾年迈的父母,二来也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还事关她子女今后的前途。想着想着,我决定亲自去市局反映她的情况,争取市局的支持。

    翌日,我来到市局调配处,直接找分管干部调动的一位副处长反映这位女同志的情况,请示能否帮忙调回上海。这位副处长回绝得很果断:“这事你们局里已经反映过几回了,但政策上不允许,所以一直没有解决。”我听后如同一盆冷水浇在头上,凉了半截。没有政策依据,确实让人一筹莫展,但又有点不甘心,眼前浮现起那位女同志红肿的泪眼,想到这户人家的糟糕处境,我无法做到就此放弃,不管不顾。

    回到办公室,我马上联系这位女同志。那时只有传呼电话,等了半天,才通上话,我让她马上到我办公室来一趟。好在她家住得不远,步行15分钟即到。来了之后,我请她先坐下,然后告诉她:“你的情况已详细向市局反映了,但因为不符合目前的有关政策,调动一时还无法解决……”我的话还没说完,她“哇”的一声哭坐到地上,开始絮叨自己活在世上是遭罪,还撒泼说问题不解决就在我办公室不走了等等。如此情形,我啼笑皆非,只能深呼吸后好言相劝:“我也是一名下乡知青,知道你的困难,也很同情你的处境。目前确实办不了,咱们再想想其他办法,共同努力吧!”苦口婆心半天,总算把她哄回了家。我全身无力脑壳疼,靠在办公椅上,一边用手按着太阳穴一边思想犹豫,这事还要不要管?一个声音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已经尽力了,不能办不是你的责任;另一个声音说,这家人够困难的,或许再仔细研究下办法、再跑跑腿就能帮助解决难题,这可关乎一家人的命运啊!最后,我下决心再到市局去努力一下。

    过了几天,我再次到市局找那位副处长。他见面就笃定地说:“你还是为那件事来的!”我答:“是的。”他有点开玩笑地问:“你这么起劲,是不是你的亲戚啊?”“不是的,但我确实比较同情她。现在她一家人回到上海,湖南那边没有亲人可依,没有工资可领,根本回不去了,去了也没有工作岗位。一个女同志带3个孩子,叫人家怎么生活?”我郑重地回答并请求,“看看有没有其他政策能让她办回上海?”副处长若有所思,沉吟半天后说:“她这种情况属于可办可不办。”“这话怎么讲?”我赶紧请教。“不办的依据相当充分,她不在政策范围之内。可办的理由则比较勉强,综合各方面情况,也有可办的因素。”他停了一下,又说,“当然,政策也不是死的,需要如何去理解?调动总要有理由,要有事实依据。你回去把材料好好整理一下,看看能不能按其他政策,比如家庭有特殊困难,老人需要照顾等来处理。”我一听有门,连声说“好!好!”,点头致谢并告辞回去准备材料。

    回到局里,我取出她的全部材料反复翻阅,认真思考。我想,人事调动最忌讳别人攀比,要调动成功,必须是她的情况特殊到别人无法攀比。综合考虑后,我整理了3条调动理由:一是她本人是从上海去新疆的支边青年,上海是她的家乡;二是她丈夫是转业军人,曾长期在边疆服役,为国防事业作出过贡献,现英年早逝;三是她现在的工作关系在湖南,企业效益不好发不出工资,在当地又无亲无故,一人带3个孩子生活确实困难。综合上述情况,可以按“原是支边青年,现在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在外地生活困难,家中父母年迈需要照顾”为由办理调动手续。

两天后,我一大早拿着反复斟酌认真准备的材料第3次来到市局,还是找那位副处长。正巧他在开会,我便在他办公室外的走廊里耐心等待。直到临近中午,他才开完会回来。我马上迎上去,递上材料:“您看看这材料怎么样?”他接过去仔细审阅,一边看一边说:“理由还算充分,材料先放这儿,待处务会议讨论决定。你回去等消息吧。”这位副处长主管干部调配工作,他的意见很重要,他说提交处务会讨论,已有60%的把握。这时,尽管已过了饭点,肚子正在唱“空城计”,但我依然高兴,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一个多星期后,我接到副处长的电话,说调动已经获批,让找个时间去拿批件。我开心极了,我终于为群众办成了一件好事,解决了一家人的难题,甚至可能改变他们的命运。尽管我与这位女同志非亲非故,但能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比解决自己的问题还让我有获得感。我马上安排调配科的同志去市局取批件,并第一时间电话告诉那位女同志,她的工作调动已被批准了。电话那头半天没了动静,突然话筒里传来熟悉的“哇”的一声哭。但这次我内心喜悦,我了解,这是激动的哭、高兴的哭、幸福的哭……

    27年过去了,但这件事尤其是这位上访群众“哇”的那声哭,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我始终深信,我们能坐在“官”的位置上,是组织培养的结果,是人民群众的信任。个人是微不足道的,任何人离开组织都将一事无成。为“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官”的责任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出一份力,添一块砖!才无愧于国家公务员的光荣称呼!

(注:您的设备不支持flash)

声明:以上内容仅用户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老小孩社区)观点,如有侵权或其他行为用户自己承担相关责任与本站无关。【举报文章】
点赞24 收藏 0 推送到圈子 分享
微信扫二维码分享

等24人点赞

本文作者

加好友
评论字体大小调节: | |

精选留言

您需要登录后才能回复

登录立即注册

请选择你想添加的收藏夹

新建收藏夹

收藏夹名称

©2017 老小孩网站版权所有 | 沪ICP备08012383号    举报电话:021-643239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