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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是“长脚律师”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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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年03月21号 09点 阅读 10139 评论0 点赞20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文/杨永涛

上:作者在法律顾问单位上海歌剧院

 

我原是上海石化总厂技术员,某一天异想天开,做起“律师梦”。经过一番努力,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

吃律师饭不容易。我性格内向,书生气十足,交际能力差,入行初期经营惨淡。但我会一点乐器,会一点画画,会一点写作。于是我想,能不能朝文人圈子里钻?可能和他们有些共同语言。

于是我买来十几本文学、电影、戏曲方面的杂志,一家一家去敲门,说:“我是研究著作权的律师,可以免费担任你们的法律顾问。”一番游说,居然有两家杂志同意了。一家叫《电影故事》,社长杨玉冰,主编杨代藩,加上我也姓杨,成了“三阳开泰”;一本叫《电影电视文学》,主编唐明生,一个老资格的媒体人,他在杂志上注明“本刊法律顾问杨永涛”。从此,我的公文包里总有这两本杂志,逢人就说,逢人就送。

为了增加我的“技术含量”,我写了几篇理论性文章,投给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杂志,想不到竟然发表了。一个刚刚入门的无名小辈,能做到这样,说明我对这一行“有感觉”。于是我一发不可收,文章到处投,一稿还多投,拿到不少稿费。我写了一篇《气象信息有没有知识产权》投给上海法治报,编辑甄涛看后十分赞赏,从此,我成了这个专栏的主要撰稿人和“特约记者”,和甄涛也成了好朋友。他的主业是记者,副业是律师:而我主业是律师,副业是记者,我们两人名字里都有“涛”,合在一起,戏称“滔滔不绝”。

上:当年,作者工作很勤奋

 

我开始以法治报的名义出去采访,只是为了获得新闻素材。我写报道,或为我介入某个案件,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或就某个法律问题,为自己取得发言权。我就是凭着“气象信息”那篇文章,当上了上海中心气象台的法律顾问。

逛书店是我一大爱好。拿起一本书,看看作者是谁,有没有侵权的嫌疑。我看到一本《毛泽东自传》,署名是美国记者斯诺。既然是“自传”,怎么是斯诺呢?逻辑上说不通。斯诺只能写《毛泽东传》,不能写《毛泽东自传》。我于是撰写了《毛泽东自传是谁的作品》《浅议毛泽东诗词的著作权》,发表在《上海律师》杂志上。我把文章寄给毛泽东的儿媳妇邵华,得到了她的肯定。

一次我到北京,她要我过去,告诉我公交车到什么站下来。我到了站,一辆军车在等候,把我接到她的病房。她精神还好,我们交流了一个小时,她请我吃西瓜。我们约定:这事不上媒体,不上法院。后来她从北京寄来委托书,要我发函给两个出版单位,指出他们的错误,要求改正。

上:2002年作者拜访毛泽东儿媳邵华

 

我一度成为新闻晨报固定的采访对象。该报记者分不清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的区别,凡是明星们的那些破事,都要来问我,要我发表看法,而且总在我吃晚饭时候,我接到电话后,放下饭碗,在电脑上打100到200字,然后通过传真发过去,第二天早上,我便早早起来,到附近报摊上购买一份晨报,看看我说的那些话。虽然没有稿费,心里蛮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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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纸作者:梅陇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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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陇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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