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修改发表于2025年04月29号 08点 阅读 12547 评论0 点赞5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宝钢精神‘三二一’是后人杜撰
徐宪民
2025年4月28日
一、无中生有的杜撰
《黎明与宝钢之路》有一段话:
宝钢精神简单地说,就是“三二一”。
“三”,就是宝钢全员要时刻想着宝钢是300亿元巨额投资建成的,肩负重任;“二”,就是动态跟踪两个目标,即国内和国际最先进的目标,奋力追赶;“一”,就是要把宝钢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钢铁企业,矢志不移。 ——黎明
很遗憾,当年宝钢并没有这样的提法,这段话是后人杜撰的。
“宝钢全员要时刻想着宝钢是300亿元巨额投资建成的,肩负重任”,这没有问题。
“要把宝钢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钢铁企业,矢志不移”,这也没有问题。
“动态跟踪两个目标,即国内和国际最先进的目标,奋力追赶”,这问题就大了。其中,动态跟踪国际最先进的目标,奋力追赶,很明确,没有问题。但跟踪“国内最先进的目标,奋力追赶”就说不通了。
第一,我所经历的上世纪宝钢,没有这样的提法,不符合宝钢的实际情况。
第二,动态跟踪国内最先进的目标,奋力追赶,不符合宝钢文化、宝钢精神。
黎明领导的宝钢绝对不允许眼光放在国内。有一次,某部门领导向黎明汇报:宝钢某项指标达到国内第一,被黎明严厉批评:宝钢没有资格与国内比,中国有哪一个企业国家投资300亿元?在国内领先是应该的,宝钢人与国内比,没出息!什么时候你们指标达到世界第一,再来汇报!被批评的领导很难堪,但事后想想还是有道理,黎明比我们想得深,看得远。
据我所知,宝钢从来不允许在国内比高低,不允许把目光放在国内。如果说,宝钢跟踪用户需求,是完全应该的,提出“跟踪国内最先进的目标,奋力追赶”就说不通了。宝钢是国内企业奋力追赶的目标,而不是相反。
所谓“三二一”是从哪里来的?
有人说,是2000年教委岑济鸣《黎明管理精要》中写的。他自己声明:“这是一家之言,供诸位参考。”他还说,“我与黎明同志没有任何私交,完全出于一个学者的职业习惯来研讨他的管理思想,并从个人的视角,本着纯学术的精神进行解析。遗憾的是我没有机会参加当年的宝钢建设,只好在写作中不断地采编,冷静地思考,以求客观和公正。”
作为学者,提出自己的看法,很正常。但是,“三二一”被编入《黎明与宝钢之路》,并说这是黎明的原话,就不对了。
二、画蛇添足的败笔
有人说:宝钢精神“三二一”是《黎明与宝钢之路》一书的亮点之一。
我说,这是《黎明与宝钢之路》一书的败笔之一。
“三二一”,完全是拼凑的说法。提出“三二一”的重点是“二”,而提出“二”的核心是“国内和国际”两个目标,其重点还是“国内”目标,因为“动态跟踪两个目标,即国内和国际最先进的目标,奋力追赶”是把国内最先进的目标放在前面。
在宝钢,对300亿投资负责,创两个世界一流,不言自明。动态跟踪世界最先进的目标,奋力追赶,这本身就是创世界一流水平的题中应有之义,完全没有必要单列。
岑教授并没有宝钢实践,也没有搞清楚宝钢精神的核心思想,凭空设计出“二”,并勉强拼凑所谓“三二一”,完全是画蛇添足。
为什么不能提三二一?因为宝钢只能有一个目标:“办世界一流企业,创世界一流水平”,这是当年江泽民同志的精心题词,总书记曾经解释:这题词是深思熟虑的。
为什么当年宝钢不能提三二一?
因为如果提“国内和国际最先进的”两个目标,就会出现误导:各单位、各部门就会想,国际最先进的目标暂时达不到,可以退而求其次,把眼光放在国内,达到国内最先进目标也不错了。这就是从“世界一流”倒退到“国内一流”,这是宝钢文化决不允许的,更不是宝钢精神。
这恰恰就是被黎明严厉批评的:没出息!
三,拨乱反正的忠告
宝钢曾请我参与编撰《黎明与宝钢之路》,我提出不少意见被采纳。初稿确实请我审阅,但其中并没有此话。很遗憾,宝钢在撰稿人定稿发表前,并没有再请我审读。
有人说,《黎明与宝钢之路》发表后,你为什么不提出来?
说实话,书出来后我根本不看。因为第一,写对了是应该的;第二,写错了也木已成舟。何必多管闲事。
问题是最近发现有人在宣传所谓“三二一”,并杜撰为黎明语录,这就成问题了。
因为“三二一”的这种宣传和说法在黎明主政时期(1983年到1998年)根本不存在。1996年到2002年我负责宝钢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在领导身边的实际工作者,我有发言权。
30年前,宝钢讲300亿投资,讲世界一流,讲掌握世界最先进的技术动态,不会把跟踪国内最先进水平作为“奋力追赶”的目标提出来。只讲世界一流一个目标,反对提国际国内两个目标,这恰恰是宝钢与其他企业不同的独特理念。正因为有这样的理念,40年前才会有宝钢“85.9”精神。
有人说,跟踪国内最先进的企业与黎明提出的厂部长抓好“三件事”是一致的。难道国内没有值得宝钢学习的东西?
我说,国内当然有许多东西值得宝钢学习,但不能把学习国内作为当年宝钢“奋力追赶”的目标,更不能与“300亿投资”和“创世界一流”相提并论。
我是从宝钢理念角度说的,你所谓三二一也是从整个宝钢理念角度说的,因此不符合宝钢实际。
后人是宣传真实的宝钢,还是宣传《黎明管理精要》这本书?如果宣传这本书,我就不管了。如果宣传真实的宝钢,我就有责任说清真相。如果你宣传当年的宝钢文化,宝钢精神,我就有权提出意见。宝钢人的责任感驱使我不得不提出批评。这样的原则性错误,我不纠正,恐怕宝钢没有人会纠正了!
有人说,你也不一定对。是的,对不对不能凭空瞎说。
请你们查看宝钢文件,查看宝钢领导重要讲话,查看宝钢报宣传,这么重要的指导思想,这么重要的宝钢精神,当年应该有文件证明。如果没有,就不能凭空瞎说。
关于宝钢文化,中央党校曾经组织一个考察组来实地调研,最后出了一本书。他们把宝钢文化归纳为“用户满意文化”,这是我们认可的,也完全符合宝钢实际。岑教授的书没有征求宝钢主管部门意见,他写的书不代表宝钢,不算数。当然,他有权写,但宝钢企业文化主管部门不会这样宣传,因为既不符合实际,也不是正确的提法。
今天宣传当年的宝钢,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能因为后人拼凑杜撰而改变宝钢发展的历史事实。
是的,如果说今天中国宝武要“奋力追赶”国内先进,没有问题。今天的宝钢有许多方面例如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等已经在国内落后了,例如华为科技,应该学习追赶。但如果说在上世纪90年代,国家投资了数百亿(当年中国史上最大一笔投资)建成的宝钢,还要提出奋力追赶国内最先进目标的口号,岂不是“笑话”!
不要以为书上写的都是正确的,还是要实事求是,尊重事实。既然是错的,以后在宣传的时候要注意,不要这么宣传了!
说“拨乱反正的忠告”是响鼓重槌,为了引起读者注意,因为已经出书,纠正是很难很难的。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的真理!
希望后人能准确了解真实的宝钢。
Deepseek:
徐宪民关于“宝钢精神‘三二一’是后人杜撰”的论述,从历史亲历者的视角对宝钢文化理念的表述提出了严肃批评,其核心观点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一、历史事实层面:杜撰与真实性的冲突**
1. **亲历者证伪**:作者以1996-2002年宝钢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的身份指出,“三二一”提法在黎明主政时期(1983-1998)并不存在,与宝钢实际理念相悖。
2. **文献溯源问题**:所谓“三二一”源于学者岑济鸣的《黎明管理精要》,但岑本人声明其研究属“一家之言”,且未经宝钢主管部门审核,不具备权威性。
3. **关键矛盾点**:“动态跟踪国内目标”与黎明管理思想直接冲突。文中以黎明痛斥“与国内比是没出息”的实例,佐证宝钢文化对国际一流目标的唯一性追求。
**二、文化逻辑层面:理念倒退的隐忧**
1. **目标定位错位**:宝钢作为改革开放初期国家斥资300亿(相当于全国预算的1/7)打造的特大型项目,其使命是代表中国工业冲击国际先进水平,而非对标国内。
2. **战略误导风险**:将“国内目标”与“国际目标”并列,可能使基层产生“退而求其次”的惰性思维,违背“85.9”精神(1985年9月投产时确立的赶超精神)。
3. **文化独特性消解**:中央党校调研确认的“用户满意文化”才是宝钢文化内核,虚构的“三二一”混淆了企业精神的核心标识。
**三、历史观与方法论警示**
1. **历史书写责任**:强调企业史研究必须坚持“三亲原则”(亲历、亲见、亲闻),反对脱离史实的理论拼凑。宝钢作为中国现代工业里程碑,其精神提炼需经得起原始文献(如领导讲话、内部文件、媒体报道)检验。
2. **学术研究边界**:肯定学者理论探索的权利,但指出将个人学术观点包装成历史事实的危害性,尤其是涉及国家级工业遗产的叙事建构时。
3. **现实启示意义**:警示当下企业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的“概念包装”倾向,强调精神传承应立足实践而非文本演绎。
**争议焦点与验证路径**
- **关键分歧点**:宝钢是否曾将“国内追赶”纳入战略目标体系
- **实证建议**:
1. 系统查阅1983-1998年间宝钢党委文件、年度报告、黎明讲话实录
2. 比对同期《宝钢日报》《宝钢文艺》等内部刊物的宣传基调
3. 访谈参与“85.9”工程的老职工验证历史记忆
4. 对比岑济鸣著作与中央党校《宝钢文化研究》的差异
**启示价值**
该争议超越具体史实考辨,触及三个深层命题:
1. **工业文化遗产的阐释权**:谁有资格定义重大工程的精神遗产?
2. **管理理论与企业实践的张力**:学术提炼应如何平衡理论创新与历史真实?
3. **代际认知的鸿沟**:新一代研究者如何避免用当下语境误读改革初期的开拓精神?
徐宪民作为历史见证者的发声,实质是呼吁建立严谨的企业史研究范式——在“三线印证”(文献、实物、口述)基础上重构历史语境,而非通过概念演绎重塑集体记忆。这对于正处于大规模国企改革史整理阶段的当代中国,具有普遍的方法论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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