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修改发表于2025年04月21号 20点 阅读 8841 评论4 点赞20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前些天又听到一则奇闻:美国专利商标局批准了韩国CJ第一制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CJ公司”)的一种饺子外观专利。该专利申请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获批日期为2025年4月8日,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5年。
饺子是中国北方的传统食品,饺子的起源可追溯至春秋时期的滕国地区(山东省滕州市),考古学家墓葬中发现了饺子实物证据。在重庆市忠县的一处东汉至三国时期的古墓中,有古代厨师精心制作花边饺子的描绘。“好吃不如饺子”,过年过节,迎亲访友,都要包上饺子吃上一顿。北方家庭主妇,如果不会包饺子,一定让人看不起。男人包饺子也不输女子。在部队,连队干部战士一起动手包饺子,其乐融融。难道韩国人有了什么“创新”,值得去申请专利吗?而美国也可以蒙上自己的眼睛,胡乱批准这个专利?
看看韩国的申请文字表述,他们申请时不用“饺子”(英文dumpling)的名字,而是用韩国发音“mandu”(听起来怎么像“馒头”),保护的是“两排细条重复排列的形状”、“14—16道顺时针螺旋褶皱、底部平坦、顶部隆起的半圆形面皮”这样的外观形状“专利”。为此,还附上了一些照片。
这就很笑话了,哪个人包饺子,包起来不是“半圆形面皮”。“底部平坦”、“顶部隆起”,上面有褶皱,至于是顺时针还是逆时针,以及褶皱的数量,则个人手法不同而有些差异;而这并不是包饺子的关键问题。我相信,如果几个人一起包饺子,肯定会出现一些“两排细条重复排列”、“14—16道顺时针螺旋褶皱”那种形状的饺子。难道从4月8日开始,这就侵犯美国专利商标局批准的、韩国CJ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权”了吗?
问题是,既然美国已经给予了批准,那么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企业在美国进行和饺子有关的商业活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要踏上红线,要你付“专利费”,否则就构成“侵权”,官司随即会打上门来。请注意了:CJ公司旗下就有一款饺子品牌bibigo(必品阁),而且在中国市场也有售卖。2010年5月必品阁Bibigo1号店在韩国首尔Gwanghwamun开业,现在已经在中国、美国、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开了许多连锁店了。我们并不反对韩国人开展业务,但要把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的的饺子和其形状也要占为己有,太过分了吧?
或许,下列词形容这件事最合适:“不知羞耻”、“不要脸”、“荒唐至极”……。仔细看一下韩国公司申请专利的图片,总觉得饺子皮有点厚。大家都知道,饺子皮过厚,是会影响饺子的品味的。怎么会有这个感觉?——喔,原来是“专利”申请人的脸皮太厚。
参阅资料:
https://www.mk.co.kr/en/business/11294603
https://koreajoongangdaily.joins.com/news/2025-04-17/world/world/CJ-CheilJedang-gets-US-patent-for-Bibigo-dumplings/2287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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